2019福建省儿童医院招聘方案(一)(72人)(2)
五、考试
1.岗位1-18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比例折算,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岗位19-23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折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fjsfy.com),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时违反规定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道山路18号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50658(院人事科)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健委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省卫健委举报电话); 0591-87855651(省卫健委人事处)0591-87553536(省妇幼保健院监察部门)。
附件:
福建省儿童医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