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七台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招聘政府雇员30人公告(2)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综合评分的办法择优选聘。
(一)准考证领取。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考人员名单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网(www.qthsp.gov.cn)统一发布,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领取。
(二)笔试。政务服务基础知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事政治、《申论》等内容,总分100分。
(三)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网(www.qthsp.gov.cn)发布,或到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为3:1。
(四)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比例为50%,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为50%,总成绩为笔面试折算比例之和。
(五)录用。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参考者录用并体检。因总成绩并列而超出招录人数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总成绩和笔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轮面试,择优录取。
五、体检
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增补名额,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在参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顺延,经体检合格后增补。
七、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3年。工资待遇执行有关规定,并缴纳含五险,另有绩效奖金。合同期满,表现优秀,优先续签。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需确保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需与原用人单位解聘。无法解聘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