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民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91人公告(2)
五、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的面试考核工作由学校选拔人才专家考核组负责。招聘工作考核组成员至少7人,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科技处、研究生(部)处和用人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重点考核拟引进人才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特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水平人才(或团队)可以不受岗位计划数的限制并在进人计划总数内调剂。
(二)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1.成立面试工作组
(1)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成立面试工作组,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记时员。监督员由湖北民族大学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记时员由湖北民族大学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2)担任面试考官的条件
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面较宽、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教学单位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他非教学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3)考官职责:主考官负责面试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履行考官职责;其他考官主要是按照面试程序对考生进行面试,并负责评定每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面试入围比例为1:3,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对只有一人或二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发布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及时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QQ群两种方式发布面试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和QQ群信息,导致误考责任自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应试者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地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参考依据。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求职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html/index.html
湖北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hbmy.edu.cn/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
邮 编:445000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人事处邮箱:rscrc@126.com
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QQ群号为372648411)
校长信箱:president_hbmy@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8381(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