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朝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85人)
(三)面试
属于非退役士兵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与聘用。
属于退役士兵报考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按照报名人数同比例缩减招聘计划人数,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退伍证和身份证。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比例的50%,即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退役士兵报考的,仅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7]82号)和《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要求,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弃权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培训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聘用
培训合格者聘用为朝阳县公安局辅警,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朝阳县公安局:0421-8998803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8996215
附件: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