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党建指导员招26人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主要考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等,以100分制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由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政治理论及党务知识测试》《申论》。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党务知识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由第一名开始,依次选取工作岗位。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对拟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区委编办办理相关编制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考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j.lss.gov.cn/)和赤坎区政府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考的考试、体检、考核等工作接受赤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59-8208082)和赤坎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59-8208183)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赤坎区委组织部、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赤坎区招考党建指导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