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230名公告
导读:2019年湖北省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23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市直55个事业单位,111个岗位,共招聘230人。详见《2019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按相关规定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具体办理提前咨询0717-6577093。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507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