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荆门事业单位面招聘505人公告(2)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凭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附件5)为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主管部门(县、市、区由同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对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全额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面试公告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分别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或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请面试人员仔细阅读面试公告。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公布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同级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见面试公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