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31人(3)
八、聘用程序
1、面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向社会公布考生合成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考察: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对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5、聘用: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审批后由各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到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
考试工作中,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监督
怒江州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监察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我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重要提示
(一)考生要关注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岗位取消、递减情况、资格复审、面试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考生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附件2:《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3:《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联系电话: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6—362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