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恩施宣恩县招聘事业单位23人公告(2)
六、考核
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应聘对象测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才能纳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作重点考察。
七、体检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考察通过人员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enshi.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备案及聘用管理
恩施州人社局准予备案后,用人单位根据州人社局和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须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十、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但需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
2.“专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3)。
3.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4.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6.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联系电话: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8-5848929
附件:
(附件1)宣恩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宣恩县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