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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湘潭县招聘教师450名公告(2)

2019-04-03 11:15  |  湘潭县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与专业要求相符。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湘潭县辞职未满3年或目前在编的教师;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1.引进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

  2.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

  3.其他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 月19日17:00。

  2.报名和缴费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报名和缴费。

  3.官方网站为:湘潭县网(http://www.xiangtan.cn),湘潭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xtx.gov.cn/xjyj)。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7.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缴费时间:2019年4月12 日上午9:00至4月20日12:00,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需要开具交费收据的,本人凭缴费凭证到县教育局开具。

  8.交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退费。

  9.准考证打印。考生在2019年4月25 日至26 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答辩、能力测试)。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纪委派驻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和范围如下表:

招聘岗位

笔试内容

试题范围

高中、初中文化科教师 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高中阶段
高中心理学 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高中、大学阶段
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科教师 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高中、大学阶段
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语文(30分)、数学(40分)、英语(20分)、小学科学(10分)的综合知识 初中、高中阶段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7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云龙实验中学)进行笔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

  4.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1)引进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

  (2)其他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其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高中物理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小学男教师、边远乡镇向定招聘具有在中小学任教2年及以上经历小学教师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经县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为2:1。

  (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予以取消。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而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教师(2)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相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0%,如同一试卷实际参考只有1人,则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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