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湘潭县招聘教师450名公告(3)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须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小学教师(2)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其余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相关公告),拟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3.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暂未办理好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进行资格审查。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具有在中小学任教2年及以上经历小学教师岗位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工作简历证明(附件2)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2018年下期和2019年上期的原始教案各1本(任教学校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学校盖章),以上资料不齐者,视资格审查不合格。
6.如有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替补资格审查对象。
7.面试开考比例为资格审查比例,未达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招聘岗位小学教师(2)招聘计划,并在面试前发布调整公告。招聘计划岗位核减到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取消招聘计划。
8.不须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按上述有关要求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9.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资格审查时应选择一门学科做为面试内容科目,限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任选一科。
10.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纪委派驻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在面试地点签到,如未参加面试,视作自动弃权处理。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具体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形式及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 |
面试形式 |
上课内容 |
分值说明 |
高中教师 |
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 | 高中阶段相应科目教材 | |
职校教师 |
相关专业教材内容 | ||
初中文化科教师 |
初中阶段相应科目教材 | ||
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科教师 |
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和专业水平测试 | 初中阶段相应科目教材;专业测试内容:音乐科为声乐和舞蹈、体育科为篮球和足球、美术科为绘画和书法 | 上课和专业水平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
小学教师 |
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 | 小学阶段教材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任选一科,资格审查时确定好科目) | |
幼儿园教师 |
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和才艺展示(内容自选) | 幼儿园教材内容 | 上课占70%,才艺展示占30% |
全日制师范类硕士以上学位的中小学(高中)教师 |
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 |
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相应科目教材 |
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中小学(高中)教师岗位答辩内容由面试评委现场抽签确定。
2.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相关公告)。
(五)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答辩或实操测试)×所占比例+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笔试(答辩或实操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
(3)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组织
体检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县教育局协助。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递补
如遇体检、考核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查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经县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网、湘潭县人社局官网和湘潭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所需聘用岗位和人数,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单位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网或湘潭县教育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4
附件1: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工作简历证明.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