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招聘编制教师公告(10人)(2)

2019年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招聘编制教师公告(10人)(2)

2019-04-17 14:57  |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在职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9年4月28日-5月10日(上班时间)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三楼314室组织人事科 王老师 27398852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第3类招聘对象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相关奖项或称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应于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前提供,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民办在职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含岗位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成绩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面试以片断教学、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总成绩70%,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占总成绩30%。

  60分钟当场撰写片断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后,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片断教学。片断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断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并按评委要求进行相应学科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学科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及区党群工作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550755。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7398852。

  附件下载:

  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docx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6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