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沂罗庄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工作人员简章(16人)
三、能力测试
报名人选资格审核后,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
四、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选调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选调工作纪律
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背诚信承诺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8259057
本简章由罗庄区纪委区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诚信承诺书;
3、推荐函;
中共罗庄区纪委机关 中共罗庄区委组织部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