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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滨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人)

2019-04-22 17:17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

  (2)《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4;

  请将上述(1)至(7)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xygkzp@163.com,按“2019公开招聘_应聘岗位_所学专业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例如:“2019公开招聘_教师48_航空工程_李**_山东大学”。

  2.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初审结束后,对于不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初审通过实有人数组织笔试。初审通过人员,须在笔试前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交《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

  3.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所有岗位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及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不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0031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3.滨州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研究方向证明

  滨州学院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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