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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韶关乐昌市公开招聘32名党建组织员公告

2019-04-26 09:03  |  乐昌市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广东韶关乐昌市公开招聘32名党建组织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9号)精神,进一步充实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力量,加强镇(街道)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党建组织员(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的党建组织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各镇(街道)。党建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建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帐等党务工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各镇(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村级组织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乐昌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2019年每月补贴2700元(含个人养老保险部分),计划到2020年人均每月补贴3000元,纳入市财政预算。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1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组织和党务工作经验的中共党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原则上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中选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三)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2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干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乐昌市委组织部组织组

  地址:乐昌市广福路49号市政府大院二楼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51-5553761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招聘,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19年乐昌市招聘党建组织员考生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

  5.退役军人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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