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梅州市丰顺县赴校园招聘教育类人才公告(50人)
为大力发展留隍教育事业,助推留隍特色小镇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赴 “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50名。现将招聘(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2019年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中小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招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35周岁以内,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5月13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2019年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同时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9:00-11:3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中山厅
(二)报名要求
1.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