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梅州市丰顺县赴校园招聘教育类人才公告(50人)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
本次考试具体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ngshun.gov.cn/)公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引进)聘用的人员,需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
六、其他事项
(一)通过综合评审者现场与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薪资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五险一金保障,工资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与现有公办教师待遇一致),并享受丰发〔2018〕1号文件中规定的待遇。
2.由留隍籍乡贤设立的教育基金会捐资给予的优惠条件(另行签订协议):
(1)给予引进的所有优秀人才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为15年。
(2)免费提供建在留隍镇的一套约100平方米套房住宿,连续服务期满15年后,该套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
(3)由于套房正在建设之中,在未交付使用前由所在学校免费提供宿舍住宿,并给予每月600元住房补贴。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886391。
本方案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中小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招聘岗位表
4.中共丰顺县委 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丰发〔2018〕1号)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