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第一批补缺招聘勤务辅警公告(80名)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性:
10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女性:
8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回执),到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等。
2.笔试加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加8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笔试加5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信息由昆明市晋宁区人社局、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发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待遇: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一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4843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二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427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三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370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试用期不购买“五险一金”。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3.每两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
4.每年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中秋节、春节及生日慰问等;
5.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在岗技能培训;
6.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7.工作表现优秀者工资逐年递增;
8.有良好的晋升通道;
9.每晋升一个类别,工资待遇按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足额增加;
10.提供食堂就餐。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