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1244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5月18日,北京时间11:00-13:00;面试时间:5月25日-26日,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自治区检察院负责本级机关和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检察院招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各分州市院负责本地区(含本地区的自治区检察院派出院)基层院招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以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
2、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2:1,合格线以上人员缺额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名额。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4.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5月28日)
1.体检当日由各招聘检察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6月3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与聘用。(6月10日-6月14日)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xj.jcy.gov.cn/)。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六)培训(6月中下旬)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按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各招聘检察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详情,请向所报考检察院指定联系人咨询
监督电话:0991-88036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