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承德丰宁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0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丰宁一中教师队伍建设 ,解决一中教师队伍面临的实际问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精神和实际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共计2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批师范类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考生需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周岁。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2.承德市辖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和肄业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前7个工作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公告栏、丰宁一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3天(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审核涵盖招聘工作每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本次招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
应聘报名数与本次岗位录用数要达到2:1以上的比例,如报名者低于该比例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录用岗位数。
报考专业分类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以上四种证件要原件和复印件);
(2)打印填写好的《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有教学经历者提供当地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出据的教学证明;
3.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接受委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