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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承德丰宁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0人)

2019-05-13 13:42  |  丰宁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至10:40,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5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教育股。

  (3)内容:报考岗位相应的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各占10%,每科(岗位)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00分钟。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

  (5)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笔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和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②应考者自带答题笔等文具,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按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教育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采取说课形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说课题目,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品质等。

  (5)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请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公告栏。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参加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较高者,承德市户籍者,同是承德市户籍丰宁县户籍者,具有教学经历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级别较高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政审

  对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考核政审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程序聘用为我县公办教师,纳入我县全额事业编制。

  3、被聘用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定年限方可流动。

  六、有关说明

  1、笔试和面试封闭管理,全程电子监控,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都要经过安检和电子设备检测,并收缴通讯设备统一管理。防止高科技作弊。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等原因,在招聘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并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3、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真实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优惠条件:凡本次正式聘用的教师,县政府无偿提供给每人50平方米左右的奖励性楼房一套,但暂无所有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在丰宁一中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其他学历者满14年后,该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5、本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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