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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嵩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

2019-05-14 17:18  |  昆明市人力资源局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联系电话:0871—67923537。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嵩明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中共嵩明县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0871-67921230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九家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嵩明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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