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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共徐州市纪委徐州市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30名)

2019-05-17 18:40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中共徐州市纪委徐州市监委选调公务员30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20日9:00—5月30日17:0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充实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公务员队伍,加强执纪执法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统筹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共设两类岗位:一类为审查调查岗位,计划选调15人;一类为监督检查岗位,计划选调15人。

  二、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参照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能适应长期一线驻点办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担任科员以下职务,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限法律类、公安类、审计类、财务财会类、计算机(软件)类专业;

  6、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含派驻、巡察)、财政、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限专业;

  7、选调生不限专业;

  8、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审查调查岗位需长期出差,负责夜间值班工作,限男性;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未满3年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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