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55名)
导读:2019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55名,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0日-5月30日,北京时间10:30-19:30,笔试时间:6月3日,北京时间11:00-13:00;面试时间:6月13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书记员55名。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0日-5月30日,北京时间10:30-19: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