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沂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248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12号)和《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临沂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 招募数量和范围
1、招募数量。全市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48名,分别是罗庄区6名、河东区6名、兰陵县115名、沂水县12名、沂南县14名、平邑县50名、费县33名、莒南县12名。
2、招募范围。省内普通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省定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省财政困难县(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可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不高于招募计划50%的比例招募具有本县或者周边县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5月27日以前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符合我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部分县区招募岗位限制户籍,报名该岗位考生应在山东省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所要求的户籍(或入学前为所要求的户籍地生源)。
5.考生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本补充公告和《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6.考生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考点城市和报考岗位后,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在5月31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5月31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