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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沂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248人)

2019-05-21 16:40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

  体检由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公示结束后,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2年。

  (二)“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服务单位所在县级人社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

  (三)“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四) 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gxjy.sdei.edu.cn/)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nyi.gov.cn/)发布,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补充公告有关问题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8609920;邮箱:lyjycjk@163.com;

  罗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8246053;

  河东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8382520;

  兰陵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15753930399;

  沂水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2252661;

  沂南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3880322;

  平邑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4216127;

  费 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2110205;

  莒南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17662877826。

  临沂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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