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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8人)

2019-05-23 16:01  |  鞍山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鞍人社发[2014]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双一流建设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1)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泰晤士报》2019年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年度综合排行榜前200名院校(见附件3)、亚洲排名前100名院校(见附件4)的国(境)外学历可参照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报名。在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参照国内大学同等对待,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3)2019年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并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5日(含)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教育局、鞍山师范学院官网上统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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