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公告(100人)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甘肃省教育厅官网自行下载《甘肃省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写好的《甘肃省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甘肃省教育厅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175937551@QQ.com)
特别提示: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与报名人员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报名人员自行放弃报名。②因《报名表》内容缺失、相关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法辨识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甘肃省教育厅将联系报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合格报名材料,限期内未提交合格报名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报名材料仍不合格,视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未通过。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到甘肃省教育厅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甘肃省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1110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甘肃省教育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到岗位遴选程序。
(三)岗位遴选
甘肃省教育厅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调剂。
(四)公示公告
甘肃省教育厅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在甘肃省教育厅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六)上岗任教
受援县(市、区)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八、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九、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甘肃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凤宏伟0931-8586932
甘肃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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