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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江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2019-05-27 11:51  |  成都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成都江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9:00—12:00,13:00-17:00。报名地点:都江堰市正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答卷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密法》、时事政治。更多最新招警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为进一步加强都江堰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都江堰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位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80人。

  二、工作职责

  在民警的带领下,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年满18周岁,限男性,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政治思想可靠,安岗敬业,吃苦耐劳;

  6.具有特殊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文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身高不低于1.65米)、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计算方法: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鉴于警务工作的特殊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直系亲属、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直系亲属,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或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四、薪酬待遇

  1.社会保险及绩效

  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年终绩效按照《都江堰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标准执行。

  2.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实行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之后,薪酬按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含尿液检测)、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都江堰市公安局和都江堰市正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都江堰市正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毕业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正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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