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攀枝花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8名)
招聘人数 | 58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至23日 |
报名方式 | 盐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 |
笔试科目 | 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 |
相关附件 |
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服务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盐边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58人。
1.巡警勤务辅警50名,男性;
2.一般勤务辅警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攀枝花市籍户口或生源地为攀枝花市;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报考的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巡警勤务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2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报考一般勤务辅警和巡警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城镇居民特困户、农村居民精准扶贫户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拘留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地点:盐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同时,将填写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