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泰州市姜堰区选聘村官公告(150名)
5. 面试
按照选聘数量1:1.5(进位取整)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镇街选聘人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退役士兵(士官)专项选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量化积分×40%,保留2位小数。量化积分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泰州市选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职量化积分细则》打分。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4分。
总成绩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上公布。
7. 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察人员(由于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街道)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由各镇(街道)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 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以及各镇(街道)、村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街道)统一办理见习村官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面向2016年-2018年退役士兵(士官)专项选聘的见习村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镇(街道),结合基层实际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镇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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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待遇
1.见习村官实践锻炼期1年,具体岗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向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以及年龄结构老化的村倾斜。原则上,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主任助理。实践锻炼期间,必须到村到岗,正常参与村级日常工作。
2. 实践锻炼期内,见习村官工资报酬由基本报酬、考核报酬、专项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报酬2500元/月·人,由各镇(街道)统一办理企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考核报酬按所在村副职考核报酬平均标准考核发放,专项奖励由各镇(街道)研究确定。
实践锻炼期满后,经镇(街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按照《姜堰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姜办〔2018〕116号)相关规定执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华港镇见习村官实践锻炼期及期满考核后的工资报酬、保险待遇由该镇参照本镇村干部标准研究确定。
3.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05
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姜堰区委组织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由姜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116、88869106
附件:1.各镇(街道)招聘计划、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