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5名)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操场)。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男性1000米跑时间在4’25”以下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报考人员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填写《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如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通用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理论考试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理论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理论考试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理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理论考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计划生育情况。考察期间,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http://zwgk.huiyang.gov.cn/2041/hylist.shtml)和“惠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由惠阳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
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正式聘用的人员,惠阳区公安分局将解除劳动合同。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七)培训
试用人员需参加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惠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人:祝警官、汤警官
咨询电话:0752-3383530(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0752-3346407(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390944(区纪委驻惠阳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1: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招聘岗位及名额表
附件3:体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