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招募公告(3000人)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额
2019年自治区共招募30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中央分配和资助名额1600名)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460名,支农907名,水利服务90名,支医246名,扶贫1297名。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工作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2019年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信息发布和录用派造
(一)信息发布。6月中旬,发布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同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考试。6月下旬,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经报考所在地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在线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参加考试。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笔试成绩加5分。考试内容为高校毕业生应掌握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招募公告为准)。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编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组织。
(三)审查确认。8月上旬,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下达所属市、县(区)项目名额,按照考试分数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体检,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体检合格者,由各地级市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后,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四)岗前培训。8月中下旬,各地级市对所辖县市区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进行5天岗前脱产培训,培训方案于培训前1个月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后备案。
(五)派遣上岗。8月下旬,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备案),9月1日前正式到岗服务。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的,原则上不予补录,确需补录的,应在9月13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将本地上岗及补录情况(电子文档需用Excel表格)汇总后,于9月18日前统一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计划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充实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补贴标准,完善保障机制。我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2018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予以补差)。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在公共预算中安排.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原则上由服务单位负责,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宁东管委会进行审核、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