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下午14:00至16: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10日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
博士学历的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管理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纪检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1-64320810
(二)监督电话:0871-6432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