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百色市隆林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36名)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百色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核
体检结束后,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聘人选,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签订聘用合同
经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四)编制使用及相关待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精神,此次招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