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特岗教师幼儿/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公告(7796人)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简章
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96名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9年6月10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对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19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0︰00-15日18︰00,下同)。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9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19年6月16日-20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9年6月21日。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19年7月7日10︰00- 13日10︰00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
学前:2019年7月13日10︰00-12︰00;
小学、初中:2019年7月13日10︰00-12︰30
2.笔试地点。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考试说明);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小学和初中阶段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5.笔试成绩公布。7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