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15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116号)要求,经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5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有92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
学校面积179.4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综合教学楼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有附属医院4个,兵团示范性幼儿园1个。学校拥有良好的事业平台,诚邀国内外有志之士,加入石大,共筑伟业。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0年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人才政策
八师石河子市政府和石河子大学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人才待遇,在引进人才的子女入托(学)、安家落户、住房补贴、配偶工作安置、就医等方面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和绿色通道,详细情况见《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附件2)和《石河子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及待遇附表》(附件3)。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公告为准。
4、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和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
2、专业及相关要求与招聘计划内容相符。
3、具有博士学历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至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