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151人)
(二)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10:00—10月28日(星期一)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0年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网上报名的同时应聘者请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石河子大学各单位招聘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专业。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28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或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负责人。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7日(星期四)
10:00—18:00携带相关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一式八份)到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并加盖公章(附件5)。
2、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后,由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
(四)试讲(笔试)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情况自行组织实施。试讲结束后,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下午18:00前各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笔试)结果。
(五)学校综合素质考核
2019年11月10日(星期日),所有通过试讲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在人事处官网及公示栏内公布考核情况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六)体检
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地点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诊楼六楼体检科,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兵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通知》《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审查工作办法》(石大党发〔2018〕31号)文件要求进行,并于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之前将考察工作报告报人事处调配科。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官网(www.shzu.edu.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招聘结果上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8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石河子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石河子大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兰国伟 0993-2058036
2、学校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邢利伟 0993-2058195
3、具体招聘工作请与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官网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1:2020年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附件4:2020年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5:石河子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资格复审表.docx
石河子大学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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