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九龙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240名)
岗位设置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出具相应证书或证明(详见简章三(三)6.规定)。卫生实用人才须持人力社保部门或专业门类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原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截至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一律视作不符合岗位条件处理。
骨干人才(含考核招聘报考人员):须持《面试资格审核表》、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人力社保职改部门颁发的职称证。报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师〉另须提供印证材料或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报考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另须提供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刊登文章的页面。
凡以上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项(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另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印证材料:本单位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聘用文件(须有人社部门印章);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社保缴费凭证(须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卫生有进修、规培经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进修、规培单位和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任何一个材料出现虚假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均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面试
(1)面试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未达到1:3的,按1:2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骨干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
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单位、岗位)确定面试人员。
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达不到招考指标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含紧缺特殊人才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别岗位拟聘人员最低分,否则取消资格。
(2)面试内容及分值
①公开招聘人员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财务”、“建筑”、“档案管理”和“校医”岗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音、体、美、川剧以及杨家坪小学语文和谢家湾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面试分值 :说课考核60分+结构化面试40分;音、体、美、川剧以及杨家坪小学语文和谢家湾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分值为:说课考核50分+结构化面试30分+专业能力测试20分。结构化面试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说课以本专业教材为主要内容。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