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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临沂临港区公开选配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2019-06-24 20:16  |  临沂临港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岗位补助。任职期间,经考核合格,机关企事业干部、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每年发放补助1万元;其他人员且跨村任职的,每月发放补助300元,主要解决交通、食宿等费用。

  3.奖励报酬。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为发展村集体项目、集体经济增收作出突出贡献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上年度提高1倍以上且高于当年度全区村集体平均收入的1.5倍以上),经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党委审核同意,按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量7.5%的比例予以奖励(每年度最高限额5万元)。

  4.晋位奖励。任职实绩突出、任职村年度考核在本镇排名由后20%进入前10%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万元。

  5.政治激励。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推荐对象。机关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择优选拔进入镇领导班子;其他人员优先推荐报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绩特别突出的,可安排挂职担任区镇领导班子成员。

  四、扶持措施

  1.跟踪培养。对新选配人员,每年组织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重点开阔视野、提升能力。镇党委要加强指导,分别确定1名班子成员帮带,党委书记至少每月现场办公1次,加强指导。对后备人才,要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到强村挂职、到涉农站所跟班学习等活动,强化实践锻炼;条件成熟的,按程序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2.资金支持。两年内,由区财政按照每村每年20万元标准拨付工作经费,用于改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区管党费按照每村每名党员每年120元标准下拨培训经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党的活动。

  3.直通服务。建立区党工委书记和试点村党组织书记直通联系制度,试点村党组织书记按季度梳理本村亟需办理的民生事项,由区组织部审核汇总报区党工委书记批阅后转职能单位办理。每个试点村安排1个区直部门结对帮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现场办公1次,助推村庄发展。

  五、其他事项

  1、为加强对公开选配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举报地点:区管委会807室;举报电话:0539--7663377)。

  2、报考人员在选配工作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本人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配任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临港区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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