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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86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6-25 09:11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学校将在预留工作岗位推免生的培养中期及毕业前期,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预留资格,另行择业。

  (七)聘用

  1.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公开招聘考试合格预留工作岗位的推免生签订相关协议。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公开招聘接收博士研究生及大庆校区硕士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按编制内接收;临床医学 “5+3” 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岗位工作人员,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我校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对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当年政策将其转为事业编制管理。

  4.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拟聘人员(推免生除外)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攻读研究生院校的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校工作。

  6.我校在职职工辞职,考取研究生毕业后我校不予接收(按学校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政策离职攻读研究生的情况除外)。

  七、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附属一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53623219

  附属二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6605268

  附属三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6298118

  附属四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2576511

  大庆校区人事处联系电话:0459-8153218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x

  附件2: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x

  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x

  附件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x

  附件5: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x

  附件6: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x

  附件7:哈尔滨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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