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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人)

2019-06-25 16:30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2019年毕业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签约〉方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7、2018年毕业的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医药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及相关执业(助理)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报考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区卫生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发放《领取准考证通知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名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2019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生局提出,区卫生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现场及指定网站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区卫生局未同意、区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报名现场及指定网站发布添加的专业,均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报考岗位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4)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件减免考试费用。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计划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2:30 -5:30。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1 号行政楼附楼一楼西大厅。

  (6)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除提供《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外,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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