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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人)

2019-06-25 16:30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其中未毕业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件减免考试费用。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专业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其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专业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开选岗

  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在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同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选岗。符合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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