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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人)

2019-06-25 16:30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医疗卫生人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4家,计划招聘30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17至2019年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16年及以前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助理)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相关要求及专业参考目录等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6月29日~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6月29日~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1 号行政楼附楼一楼西大厅。联系电话:0523-89690292、89690235、89690236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名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19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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