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238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要素。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同类岗位(卫生类或综合类)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成绩作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局发放《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区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区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98/index.html)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政策、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8807、0537-6768632。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0537-2653011、济宁市任城区人民医院:0537-2887389、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537-2219145、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0537-2650130、济宁口腔医院0537-2658355。
附件:
1、附件1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明细汇总表.xls
2、附件2 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4、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docx
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 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