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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忠县遴选教师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94人)

2019-07-12 17:18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教委2019年公开遴选(优选)城区教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7-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级证书(2019年未办理证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凭现任教学科资格报考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需具备审核人签字、学校公章两要素),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报考岗位分学校、学科类别,每次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报考城区会计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择岗。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联系人:陈兴毅 ,陶斯兰。联系电话:81190190,54866082。

  报名时间:

  1.优选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9:00-11:30;

  2.遴选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实行承诺报名。报名时,县教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参加优选人员领取时间:2019年7月17日16:30-17:30;

  参加遴选人员领取时间:2019年7月23日16:00-17:30

  五、考试考核

  (一)公开优选

  公开优选考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符合公开优选资格人员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分值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公开优选的剩余岗位根据需要可纳入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参照遴选条件执行。具体剩余岗位公开遴选前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公开遴选

  公开遴选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遴选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或公开遴选岗位只有1人报考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1.笔试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3)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7—2019年)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main/index.shtml)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7月27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应选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在确定考察人选时,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年龄长者优先、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

  考察由县教委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缺额不递补。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

  县教委将拟选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优选人员调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遴选人员发文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对存在影响选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试用期满,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忠县教委公开遴选(优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岗位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3:忠县教委公开遴选(优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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