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选调科级干部和选聘管委会工作人员公告(40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化示范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优秀的科级干部和选聘一批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及人数
乡镇 (街道)党政正职人选或管委会局长级人选5名;乡镇 (街道) 党政副职人选或管委会副局长级人选 5名;管委会工作人员30名。
二、 资格条件
( 一 ) 报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人选或管委会局长级人选的应当满足 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现任或曾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43 周岁以下。
2、现任或曾任 乡镇长或办事处主任 ,43 周岁以下。
3、现任 或曾任 乡镇人大主席,40 周岁以下。
4、现任乡镇党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38周岁以下。
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2、已进行公务员 登记 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4、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乡镇 (街道) 党政副职 人选或管委会副局长级人选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已进行公务员 登记 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 ;
4、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报考,须具有 3 年以上中层正职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市直单位人员报考,副科级须满1年以上;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报名 管委会工作人员的 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现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和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具体见 附件 2 ) ;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四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 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或 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被通报未满1年的。
5.已被其他单位录用、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 或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
6.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的。
7.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不宜报名的。
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 6 月3 0日,特别优秀的急需型人才,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