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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衢州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2019-07-19 08:55  |  2019年浙江省衢州衢江区事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为满足衢江区事业单位补员需求,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要求详见“计划表”。户籍以2019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衢州市户籍包含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户籍。

  除“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以下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一流大学建设”及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位证书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2.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的,需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要求学历和专业一一对应,即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层次的,其专业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层次所学的专业。

  4.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对象为:参加衢江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衢江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5.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岗位的对象为: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6.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对象为:衢江区浮石、樟潭街道下辖社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现任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连续聘满5年以上的在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经工作所在社区及街道推荐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根据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不得报考;若不愿在衢江区服务5年以上的人员,不得报考。

  9.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现为衢江区之外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期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动提供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10.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统一招聘、统一调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在同一主管部门内统一招聘、统一调配。若不愿服从上述统一调配的,不得报考。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78年7月30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7月30日后出生;

  4.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他村“两委”、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7月19日起,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人事信息”栏、“衢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上述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通知信息和公布事项。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注册及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9:00-8月1日16:30

  报名系统: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182.92.48.108:83/

  报考人员在该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31日12:00-8月2日16:3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考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单位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8月2日12:00-8月5日16:3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贫困家庭考生先不缴费,但应于2019年8月5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359670400@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比例开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

  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自核减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8日16:30-8月10日12: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笔试。请报考人员及时打印准考证,确认笔试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对现任村“两委”正职、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人员,实行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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