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衢州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四)现场资格复审
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衢江区传媒集团“新媒体编辑制作”、“摄影摄像”、“多媒体后期制作”三个岗位按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一寸免冠近照2张;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社保缴费清单;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年限、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5)村干部提供《优秀村干部报名推荐表》;
(6)专职社区工作者提供《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
(7)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须提供学位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五)面试(专业测试)
1.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放弃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区传媒集团“新媒体编辑制作”、“摄影摄像”、“多媒体后期制作”三个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专业测试)的组织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体检
1.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要求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4.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5.经本次招考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衢江区服务满5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公务员录用、参军、全日制硕研入学除外。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
5.本次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设有“某某类”的,根据《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二级目录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设有具体专业的结合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对招聘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728。
6.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06。
7.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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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