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市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200名)
为满足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04号)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战斗员160名、驾驶员40名),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实际年龄-兵龄<30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A2、B2准驾证照。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退役军人、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7、身高165cm以上。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或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3、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1、消防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为025-83622162,报名表格以附件2形式送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18楼1802室,报名表格在附件2《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面试需提供。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
3、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必须达标(60分),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